兴化陶庄镇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

发布日期:2020-11-11  (此信息已过期)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男性警务辅助人员5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1.5比例开考。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1.5比例的,则根据报名情况,经镇党委讨论,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服务意识较强;
3、户籍地为陶庄镇,且在陶庄镇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需提供户口簿或所在村、居委会证明。
4、要求年龄20周岁到3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运用常用办公软件。
5、身高1.7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和体测、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或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陶庄镇政府三楼西侧组织科。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面试和体测。面试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总分100分。体测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身体适应工作的能力,测试内容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内容及项目为准。满分100分。面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镇党委组织科及派出所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5、公示。镇考察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经镇党委研究通过后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人事关系由镇组织科统一管理,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600元(由镇财政负担)。试用期满后,由镇组织科会同所派出所共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本人另谋职业;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聘期为一期三年,到期经本人申请,组织同意,可继续),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警务辅助人员工资。

五、本简章由陶庄派出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219568
15052825688(派出所)
监督电话:0523-80219551
13815905138

中共兴化市陶庄镇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