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合陈镇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精神,合陈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招聘2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包括临时性公益性岗位8人和一般性公益性岗位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8日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女满50周岁前、男满60周岁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女满55周岁前、男满60周岁前)。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拥有本镇户籍或在我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和美合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合陈镇为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6)其他需要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如:退伍证、低保证等)。
4、资格审查。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首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
(三)面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由合陈镇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1、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按照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实结算(每月不超过1920元),聘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
2、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统一组织定岗,并根据各人岗位测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有不服从相关分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自行退出。聘用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由定岗的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合陈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3-80212798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953800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8日前出生)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女满50周岁前、男满60周岁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女满55周岁前、男满60周岁前)。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拥有本镇户籍或在我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有固定住所;
4、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和美合陈”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合陈镇为民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6)其他需要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如:退伍证、低保证等)。
4、资格审查。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首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
(三)面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面试。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由合陈镇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1、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按照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实结算(每月不超过1920元),聘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
2、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统一组织定岗,并根据各人岗位测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有不服从相关分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自行退出。聘用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由定岗的用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合陈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3-80212798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953800
兴化市合陈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