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9名
因工作需要,兴化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9名,男性,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兴化市户籍或兴化登记暂住人口的外来人员;
4.报考者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的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平安兴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录用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21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现场填写《兴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务必做到准确、完整。
4.报名者须遵守报考单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40分)、10米*4往返跑(30分)、立定跳远(30分)。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照《体能测试标准》(附件)执行。
(四)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5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2.按体能测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合成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3.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退役军人加2分、中共党员加2分(须提供退伍证、党员证明材料)。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
本公告由兴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537942(兴化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523-80537080(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9名,男性,具体招考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如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兴化市户籍或兴化登记暂住人口的外来人员;
4.报考者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的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平安兴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录用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21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现场填写《兴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务必做到准确、完整。
4.报名者须遵守报考单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项目为:俯卧撑(40分)、10米*4往返跑(30分)、立定跳远(30分)。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照《体能测试标准》(附件)执行。
(四)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5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2.按体能测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计算合成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3.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退役军人加2分、中共党员加2分(须提供退伍证、党员证明材料)。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化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八)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事宜,按照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公安局同岗位原有警务辅助人员标准。
本公告由兴化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0537942(兴化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523-80537080(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附件: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兴化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