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选聘市属国有企业总经理1名
为进一步深化兴化经济开发区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现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兴化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工作地点为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泰州市内(含泰州籍)具有累计10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者投融资、项目建设、园区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有投融资从业经历的优先。
4.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2年及以上:设区市市管企业中层副职或一级子公司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县(市、区)管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规模相当的其他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同类型民营企业班子成员。
1.聘期。获聘人员按职业经理人管理,任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5日。
1.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与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者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聘方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3.兴化市委组织部可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中止选聘工作,并对选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23—83326185
一、选聘岗位
兴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泰州市内(含泰州籍)具有累计10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者投融资、项目建设、园区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有投融资从业经历的优先。
4.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2年及以上:设区市市管企业中层副职或一级子公司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县(市、区)管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以及规模相当的其他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或同类型民营企业班子成员。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聘期。获聘人员按职业经理人管理,任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年限),并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年度、任期)》。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薪酬待遇。兴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实行年薪制,其中年薪的4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三年为一个聘任任期。一个聘任任期结束后,根据任期考核情况给予一次性考核奖励。“五险一金”的缴纳和日常福利的发放由兴化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另行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好报名表(附后),并将报名表发至电子邮箱:xh83326185@126.com。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报名者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面试人选。采取面试、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由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聘用。
1.获聘人员须自行办理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与兴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者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聘方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3.兴化市委组织部可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中止选聘工作,并对选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23—83326185
监督电话:0523—83326182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兴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