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戴窑镇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2021-08-18
为进一步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规范、高效开展行政执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待遇
1.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3名,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2:1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2:1比例的,则根据报名情况核减招聘人数。
2.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由镇党群工作局牵头考核,考核合格者报经党委讨论审定,实行劳务派遣,参照镇编外人员标准落实相关待遇和保险。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4.具有兴化市户籍或常住戴窑镇境内(以村、社区证明、房产证为准);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会驾驶,熟悉电脑,有文字功底优先,退伍军人、党员优先考虑;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往年已被录用过或被辞退人员,不得再在本次招聘中报名;
7.具备基层干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项、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公布招考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考事项。
2.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月24日,报名邮箱:1329997387@qq.com。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文档附件下载),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证明(非兴化户籍的常住人口提供)、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退出现役证明(退役军人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两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电子档。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面试。
(1)笔试。以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考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主考官签字确认后,现场予以公布。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4)加分。党员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有立功授奖或者见义勇为的加1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5.组织体检。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经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在相关网站、公众号中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合格人员统一与兴化市窑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察不合格者一律予以辞退。

四、本简章由戴窑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9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