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陶庄镇2021年“人才回陶”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培养年轻干部,促进“人才回陶”,陶庄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陶庄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1.户籍或生源地为陶庄镇或在陶庄镇长期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或相关证明。
2.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长期扎根服务农村的意愿。
5.近年来自陶庄镇、村、单位辞职离岗的,5年内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7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镇政府三楼党群工作局。
2、资格审查。由组织、纪检、公安、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1.5: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职位一需参加笔试,按照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职位二直接面试,面试合格即录用,录用名额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4、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6、公示。镇考察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后备干部序列,由镇党群工作局统一管理,工作岗位由镇党群工作局根据需要统一分配,试用期期满后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本人另谋职业;职位二自试用期满后,普通本科(除民办本科),每年补贴5000元,“985”“211”“双一流”本科每年补贴8000元(补贴3年,工作满三年一次性发放,同时签订合同)。
本简章由陶庄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72412198
监督电话:13775754593
一、招聘岗位
职位一:大专及以上文凭年轻干部10名(男7名,女3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按1:2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则根据情况,相应调整招聘名额。
职位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员5名左右。
二、报名条件
1.户籍或生源地为陶庄镇或在陶庄镇长期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或相关证明。
2.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长期扎根服务农村的意愿。
5.近年来自陶庄镇、村、单位辞职离岗的,5年内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7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在镇政府三楼党群工作局。
2、资格审查。由组织、纪检、公安、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1.5: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职位一需参加笔试,按照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职位二直接面试,面试合格即录用,录用名额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4、体检。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6、公示。镇考察组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公示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后备干部序列,由镇党群工作局统一管理,工作岗位由镇党群工作局根据需要统一分配,试用期期满后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由本人另谋职业;职位二自试用期满后,普通本科(除民办本科),每年补贴5000元,“985”“211”“双一流”本科每年补贴8000元(补贴3年,工作满三年一次性发放,同时签订合同)。
本简章由陶庄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172412198
监督电话:13775754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