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招聘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因工作需要,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4、自愿从事基层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奉献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兴化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身高不低于1.68米,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14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兴化市千垛镇中沙村原西郊派出所)。联系人:朱巧余,联系电话:13852414927。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2、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合成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中共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采取相关单位部门联合政审与研究确定的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及其他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千垛镇现职辅警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负责解释。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名(男性)。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工作细致、严于律己,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4、自愿从事基层警务辅助工作,有较强的奉献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兴化市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身高不低于1.68米,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等内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14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兴化市千垛镇中沙村原西郊派出所)。联系人:朱巧余,联系电话:13852414927。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证、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2、面试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合成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中共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能测试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采取相关单位部门联合政审与研究确定的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及其他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千垛镇现职辅警待遇执行。
本公告由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负责解释。
兴化市公安局千垛派出所
2021年 5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