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兴化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市属国有企业4家,计划招聘市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6人。各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3日至2002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部分要求较高的岗位,年龄放宽到45周岁(详见附件1《岗位表》)。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2.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2020年12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兴化市楚水路43号)。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以身份证号命名的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证件照(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例:321281********1111.jpg);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
(5)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等;
(6)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7)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费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时,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提出意见,报兴化市市属企业人员招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兴化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所报市属国有企业提出申请,市属国有企业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在现场公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须及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17:00。凡未提出添加,及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未同意或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现场公布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三)笔试
笔试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统一组织。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笔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报考人员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兴化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与管理
以上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后与各市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保等费用,薪酬与职位、业绩、贡献相挂钩。
五、本公告由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化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15052828723
兴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0523-83276160
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0523-83229936
兴化市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5952663636
监督电话:0523-80959315
(兴化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0523-83242558, 80959219 。
(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四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兴化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附件1:兴化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兴化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兴化市2020年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兴化市市属企业人员招录工作小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