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结构,提高社区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大邹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文科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谈、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十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公布招考事项。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相关网站、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考事项。
2.报名。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或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12月19日,报名地点为大邹镇组织科(政府大楼2楼)。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录人数之比不足2:1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笔试内容为申论。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谈。面谈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谈对象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气质、仪表等,面谈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谈人员成绩。面谈时间和面谈地点另行通知。
6.考察。依据考生笔试70%+面谈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由大邹镇党委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7.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笔试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大邹镇考察组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提出拟招聘人选方案,报镇党委会研究确定,并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9.试用。经公示合格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由大邹镇统一安排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月。
10.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程序进行聘用,享受大邹镇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者自行解聘。
本简章由大邹镇组织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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