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兴化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名额5名(开发区中心园1名、临城中心园4名),由兴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开发区中心园、临城中心园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幼儿。富有爱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良好的为人师表的气质,身心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3.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本科以上学历,有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兴化市临城街道户籍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19年8月19日—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地点:兴化经济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四楼403室(开发区向阳路)。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除须现场提供并确认报名要求提供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②幼儿教师资格证;③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先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④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4张。
(2)考生须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过程中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和考试费用。
(二)考试
考试环节视所报学校具体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人才市场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岗位职责及待遇
1.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幼儿园负责日常管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按照开发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0523-80616125
联 系 人:宋女士、刘女士
附件:兴
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师报名表
兴化市瑞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