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市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兴化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选调公务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本市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股职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3.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须满5年基层服务年限,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须满3年基层服务年限,市级机关公务员须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 30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不存在《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11月30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地址:兴化市政协4楼办公室(长安中路360号)。
3.所需材料:
(1)《兴化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或兴化政协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核。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审核结束后统一发放笔试通知书。
(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选调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选调人数的2倍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四)讨论决定和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选,在拟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试用和选调
拟选调对象在市政协办公室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组织关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电话:83231283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3223739。
附件:
兴化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