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计划招聘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精神,符合其中一条皆可: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
2.由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持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
3.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或退役军人)家庭子女;
4.退役军人;
5.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兴化市林湖乡户籍,或在我乡常住并有固定住所;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技校、职中除外)及以上文化程度;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况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林湖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兴化市林湖乡党群工作局(林湖乡政府内)。
联系电话:18061056667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报名时领取);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符合招聘对象中1、2、3条的同时提供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市总工会或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政治理论和应知应会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
政治理论和应知应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
6日下午 14∶00-16∶00 ,地点为林湖乡政府会议室;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分数可于2021年11月中旬在林湖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查询。
2.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合成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合成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在合成成绩的基础上,按照党员加1分、退伍军人加1分,计算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请报考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林湖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人员不符合任用标准的除外)。
四、人员待遇及其他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2100元。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型人员发放工资报酬、同时办理相关保险。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公告由兴化市林湖乡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13852642444(林湖乡社会事业局)
监督举报电话:
13952641669(林湖乡纪委)
15952656977(林湖乡党政办公室)
兴化市林湖乡人民政府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