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做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根据兴化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文件要求,启动新垛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劳动保障专职管理员,聘用人数:计划6人。
岗位简述:从事镇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工作、基层平台工作管理协助工作。
二、安置对象及条件
1.安置对象:按照《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待认定人员。
2.申请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新垛镇,或新垛镇常住人口(以房产证等证件手续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毕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往年已被录用过或被辞退人员,不得再在本次招聘中报名。
三、安置程序和方法
1.个人申请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本次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渠道。
电话预约(咨询)时间:即日起至现场报名结束止。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26日。接待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新垛镇党委组织科。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和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
2.审核
新垛镇党委建立由组织、纪检、公安、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不低于1:2的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12人,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组织全体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重点对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面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合格线以上。
4.安置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安置聘用人选。聘用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后续对拟安置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安置人员由镇党委统一安排岗位,试用期满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安置聘用合同。安置聘用期限为3年,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对聘用期满,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考核优秀人员,可由镇党委研究,纳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使用。安置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安置资格。安置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参照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执行。安置人员工资待遇为第一年工资为2500元/月,一年后工资参照村干部工资待遇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新垛镇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报名电话:80959051 (新垛镇组织科)
监督举报电话:80959060 (新垛镇纪检办)
中共兴化市新垛镇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